一、签证办理流程
(一)线上申请。请根据申请的签证种类,提前准备所需材料,登录中国签证在线办理系统https://consular.mfa.gov.cn/VISA/,准确全面填写签证申请表并上传办证材料。如信息不全或材料缺失,总领馆会驳回申请,请及时关注系统提醒,并按提示要求,补充、修改材料后重新提交。
(二)到馆递交材料。线上审核为1-3个工作日,线上申请通过后,无需预约,请在办证大厅对外办公时间,按系统提示前往总领馆领事前台递交护照等有关材料。
地址:伊拉克埃尔比勒市古兰大街,中国驻埃尔比勒总领馆领事办证大厅。
对外办公时间:周日至周四8:30-12:30(节假日除外)
签证咨询电话:00964 0662103907(周日至周四8:30-16:30,节假日除外)
签证咨询邮箱:erbil@csm.mfa.gov.cn
(三)总领馆审批。申请人向总领馆提交护照等申请材料之日起,一般需要4个工作日完成签证颁发。特殊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补充材料、到馆面谈等情形,签证办理时间可能不确定,是否颁发签证,由总领馆作出最终决定。如申请被退回,申请人再次申请,将视为一次新申请,办理时间重新计算。
(四)缴费取证。前往指定银行缴费,有关费用详见《收费方式、标准》。凭取证单、银行缴费收据赴总领馆领事前台取证。详见《缴费取件流程》。
指定银行:伊拉克贸易银行(Trade bank of Iraq)埃尔比勒分行
地址:5XXR+3GW, Airport Rd, Erbil, Iraq
营业时间:周日至周四8:00-15:00(节假日除外)
账户名:CONSULATE GENERAL OF CHINA
账号:0003006243003
(注:银行缴费只收取美元,付款时请务必备注申请人姓名和订单号,如:ZHANGSAN,2400000010)
注:以上系申请签证中国大陆签证办理流程,如需前往香港、澳门,请查阅《前往港澳》,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站。
二、指纹采集
(一)截至2026年12月31日,总领馆对所有申请停留期180日以内(含)的短期签证申请人,免采指纹。
(二)申请停留期超过180日签证申请人,原则上须到馆采指纹。以下人员可免采指纹,并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
①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②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③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总领馆获发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④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三、免办签证情形
1、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和各类有效中国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2、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不包括虚拟卡)的外国人。
3、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的外国人。
4、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的外国人。详见《中外互免签证协定一览表》。
5、240小时过境免签、区域性免签及其他免签情形,详见《过境免签政策》。
四、签证材料
1、打印的确认页及表格;
2、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
3、最近一次中国签证或居留许可复印件(如有);
4、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伊拉克公民),或有效在伊长期签证或居留证(适用在伊第三国公民);
5、其他相应材料(见下方表格)。
6、领事官员会根据具体个案要求提供其他必要材料,请予理解并配合。
签证种类 | 适用情形 | 材料要求 |
M字签证 F字签证 | 赴华从事经贸、科技、访问、交流等活动 | ①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和商务部门或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邀请函(PU)》、《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 ②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Z字签证 | 赴华工作 | ①《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②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停留超过90天适用,见附件一); ③公司邀请函。 |
X1字签证(长期,超过180天) | 赴华学习 | ①需提供当年《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当年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停留超过180天适用,见附件一); ③资金证明(银行对账单等,根据学制,2500美元/年),或奖学金证明。 |
X2字签证(短期不超过180日) | 赴华学习 | ①《短期来华留学生信息表》(DQ表)原件及复印件; ②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
S1字签证(长期,超过180天) S2字签证(短期,不超过180天) | 持有效Z字签证/M字签证/F字签证/X1字签证,或有效工作类、学习类居留许可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就医等)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关于家庭成员范围,适用于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配偶的父母/确需来华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②在中国境内工作、学习等外国人出具的个人邀请函(见附件二); ③邀请人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复印件; ④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停留超过180天适用,见附件一)。 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Q1字签证(长期,超过180天) Q2字签证(短期,不超过180天) | 中国公民或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赴华团聚、探亲、赡养、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 (关于家庭成员范围,适用于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②中国公民或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个人邀请函(见附件二); ③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护照、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④死亡证明/病危重通知书(赴华奔丧/探望病危重亲属适用); ⑤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停留超过180天适用,见附件一)。 |
R字签证 | 高端人才 |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凭结婚证、出生证等亲属关系证明申办S2签证) |
C字签证 | 机组人员 | 外国运输公司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邀请函。 |
| 团体L字签证 | 以整体形式组团来华旅游的外国人(5人及以上) | ①中方被授权旅游单位出具的团体签证用《旅游邀请函》; ②伊方旅行社资质证明; ③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 |
附件一: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
附件二:个人邀请函